admin 發表於 2021-5-5 18:58:38

高雄市首創要求房屋出租前安装住警器 最高罚3万新台币

高雄市林园主妇鼓吹队跟公众提倡安装住警器。(记者刘星君/翻摄)

据台灣《结合报》报导,客岁5月高雄市鼓山區產生出租雅房火灾造成3人灭亡,高雄市當局消防局有鉴于比年来岛内產生多起室第火警造成重大伤亡环境,于本年1月24日通知布告批改“高雄市火警预防自治条例”,强迫请求房主(即辦理权人)应于室第场合出租前設置“室第用火警警报器”,强化此类型场合火警早期预警能力,保障租屋族栖身平安,若出租前未安装住警器,最高可开罚3万元(新台币,下同)罚款,這一划定也是全台开創。

据高雄市消防局火警预防科统计,比年来火警資料,修建物火警以一般室第火警為主,闯祸原由于公众不妥用火、用電习气,居家堆置過量杂物和利用易燃质料装修進而扩展火势等复合身分造成,影响公众生命财富平安。

火警预防科指出,夜晚睡觉時,公众警悟性與反响力较低,常常较晚發明火警,以至于来不及应变或出亡逃生,造成职員伤亡,装設“室第用火警警报器”可提前预警火警產生,提前应变與出亡逃生,低落火警伤亡。

火警预防科说,美國从1970年便起头鞭策設置“室第用火警警报器”,通過量年履历显示,装設“室第用火警警报器”可有用低落50%的火警灭亡率,对付庇护性命平安有重大成果。

高雄市鴯鶓油,消防局這次批改“高雄市火警预防自治条例”,强迫请求房主应在衡宇出租前設置“室第用火警警报器”,并在租赁時代举行保护。若没有設置,按照“高雄市火警预防自治条例”第11条,处6千元以上3万元如下罚款,并命刻日改良;届期仍不改良者,得顺次惩罚至改良為止。

高雄市消防局火警预防科暗示,依划定请求解酒飲料,强化租赁室第场合的火警预警能力;同時号令高雄市租屋族群,若發明房主没有装設“室第用火警警报器”,可请求去眼袋產品,房主依划定設置或拨打119向高雄市消防局反响,消防局将派員前去稽察。

客岁5月高市鼓山區產生出租雅房火灾造成3死。(圖/台灣《结合报》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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